王兵律师作为原告方的代理律师【案情简述】2023年2月2日18时,刘某驾驶赣Gxxx小型普通客车沿xx高速公路行驶至渝沪向1153km+450m处时,遇道路拥堵,在快车道内与前方由...查看详情 >>
【案例简述】2022年5月6日8时32分,陈某驾驶车牌号为鄂Exxx3临小型客车,在沿江大道H银行停车开门时,与骆某骑自行车发生碰撞,造成骆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。经C市公...查看详情 >>
王兵律师代理被告方【案情简述】被告陈某于2021年9月2日入职到被告处工作,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,未缴纳社会保险。2022年11月11日凌晨1点30分,被告在上夜班时不慎被机器绞伤右...查看详情 >>
王兵律师代理原告方【案情简述】一、事故发生。2022年12月1日19时35分许,被告余某驾驶浙xxxx号小轿车沿本区XX路行驶至L路交叉路口时,其所驾车辆与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原告发生...查看详情 >>
【案情简述】2019年10月1日,赵某向张某出具借条载明:今借到张某250000元。赵某在借款人处签名。2020年10月21日,赵某向张某出具借条载明:张某将500000元(XX行...查看详情 >>
4年
2次 (优于80.22%的律师)
4556分 (优于91.52%的律师)
一天内
34篇 (优于97.01%的律师)